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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5年畜牧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日期:2014-06-18 来源:本网 【字体: 打印本页

为做好畜牧业标准项目的推荐工作,进一步增强标准项目的科学性,现开始征集2015年畜牧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我标委会将择优推荐纳入2015年畜牧业标准项目申报目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一)依法行政和落实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标准。如贯彻执行《畜牧法》、《草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良种补贴、草原奖补、遗传改良、统计监测、秸秆养畜、奶业振兴苜蓿行动等重大产业政策的标准。
    (二)畜、禽、蜂和特种经济动物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标准。如畜禽生产的先进养殖模式、适用技术及规范化管理标准;畜禽养殖环境控制及粪污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标准;草原生态保护及牧草生产规范化管理等标准。
    (三)促进畜牧业产品公平贸易的相关标准。如畜、禽、蜂和特种经济动物的初级产品和草产品质量、分级、规格及其质量检测、加工、储运等标准。
    (四)畜牧业基础标准。如畜禽营养需要量、名词术语、种畜系谱、品种登记等标准。
    (五)畜、禽、蜂及特种经济动物种业相关标准。如品种资源、种畜禽质量检测、胚胎、精液等产品质量及其质量检测、生产等标准。
    二、有关要求
    1.建议制修订的标准应符合我国畜牧业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具有大量详实的科研试验数据以及推广生产数据,有单位愿意承担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
    2.建议制修订的标准的内容科学、技术成熟、方案合理、质量可控,操作性强,适用范围广,内容不能与现行有效的畜牧标准重复或冲突。
    3.建议制修订的标准任务原则上应能在一年内完成。
    4.优先推荐《全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内的标准项目建议。
    5.符合要求的,请填写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议电子版发至xmybwh@126.com。
    三、联系方式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 赵小丽 武玉波 于福清
    电 话:010-59194646 59194645 59194779
    E-mail: xmybwh@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 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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