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2016 - 2017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批文号:国统制〔2016〕37号),有效期至2018年4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队伍,认真做好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催报和审核工作,切实提高畜禽屠宰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农业部
索 引 号: | 07B130303201600376 | 信息所属单位: | 兽医局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2017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 ||
文 号: | 农医发〔2016〕30号 | ||
生成日期: | 2016年05月18日 | 公开日期: | 2016年05月18日 |
内容概述: |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2017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2017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2016 - 2017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批文号:国统制〔2016〕37号),有效期至2018年4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队伍,认真做好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催报和审核工作,切实提高畜禽屠宰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