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等5家单位申报的副猪嗜血杆菌病二价灭活疫苗(1型LC株+5型LZ株)等2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生泰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银黄可溶性粉变更注册,并发布产品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农业部公告第872号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