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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种质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三年行动方案

日期:2019-05-16 来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字体: 打印本页

  我国是世界上畜禽遗传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畜禽遗传资源不仅是推动现代种业创新的物质基础,而且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国家生态安全和农业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保护好利用好畜禽遗传资源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保护能力仍显薄弱、支撑体系仍不健全、开发利用尚不充分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推动现代种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十三五”规划》, 特制定2019—2021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突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基础性、公益性战略定位,以安全保护和有效开发为目标,按照以保为先、以用促保、保用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企业作用,强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撑,创新分类分级保护体制机制,完善法制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动态监测预警和种质评价体系,构建资源保护与利用良性互动、开发与创新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健全原产地保护和异地保护相结合、活体保种和遗传材料保存相补充、主体场(库)和复份场(库)相配套、国家级和省级相衔接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建立物联网数据采集、互联网技术集成、大数据系统分析相统一的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表型与基因型鉴定、特异基因挖掘与种质创制、DNA特征库与实体库互补的种质评价利用体系。到2021年,畜禽地方品种得到全面有效保护,确保重点资源不丢失、种质特性不改变、经济性状不降低;以畜禽品种振兴行动为抓手,以地方品种为主要素材,自主培育一批畜禽新品种、新品系、配套系,打造一批以地方特色畜产品开发为主的龙头企业与特色品牌,地方品种产业化开发率达到60%。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健全畜禽遗传资源分类分级、动态保护机制,研究制定以群体数量、资源状况和开发利用潜力等为依据的地方品种保护分类分级标准。统筹安排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加大地方品种保护力度。加强保种场(区、库)条件建设,对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名录中未建保种场(区)的地方品种全面落实保种主体,改扩建一批保种场和国家级家畜基因库,建设国家级家畜基因库复份库,因地制宜建立大家畜、蜜蜂保护区和区域性基因库、复份保种场(库),加快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建设,提高资源安全水平和保种效率。

  (二)加强畜禽遗传材料保存。创新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方法与技术,科学开展畜禽地方品种种质特性评价与分析。

  充分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加强家畜地方品种精液、胚胎、体细胞、干细胞等遗传材料采集与超低温冷冻长期保存,定期开展冷冻保存效果评价;加快地方猪遗传材料采集、超低温保存工作,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三)健全畜禽遗传资源监测预警体系。搭建全国统一的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对接种业大数据平台,应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加快国家级和省级畜禽保种场(区、库)及遗传资源信息上图入库,全面监控分析资源数据,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数据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快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强化遗传资源表型与基因型深度鉴定、特异基因挖掘与种质创制,拓宽育种遗传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大地方品种商业化培育力度,加快地方品种产业化开发,挖掘地方品种文化内涵,打造特色品牌,满足特色化、优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

  (五)开展藏区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在西藏、甘肃、青海、新疆、云南、四川6省(区)青藏高原区域开展畜禽遗传资源调查与鉴定评价,查清该区域牛、马、羊、猪、鸡、蜜蜂等畜禽的数量、分布、特征特性等,摸清资源家底。

  三、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全国畜牧总站牵头组织实施,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专业研究所等科研教学单位以及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地县农业农村部门、各级种业管理系统等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做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监测预警、开发利用以及藏区遗传资源调查等工作。

  (一)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2019年,加快大足黑山羊、岔口驿马等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建设,谋划改扩建、新建国家级家畜基因库、复份库以及1~2个区域性基因库。各地加快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建设。

  2020年,建设7个以上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复份保种场(库),推进国家级家畜基因库、复份库、区域性基因库改扩建、新建。各地加快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建设。

  2021年,建设9个以上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复份保种场(库),继续推进国家级家畜基因库、复份库、区域性基因库改扩建、新建,以及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建设。

  (二)畜禽遗传材料保存

  2019年,采集40个以上国家级地方猪等保护品种的体细胞、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分批入国家级家畜基因库超低温冷冻保存。各地做好省级地方品种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工作。

  2020年,采集牛、羊、鹿等10个以上地方品种的精液、胚胎、体细胞等遗传材料,入国家级家畜基因库超低温冷冻保存。各地做好省级地方品种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工作。

  2021年,采集牛、羊、马、兔等10个以上地方品种的精液、胚胎、体细胞等遗传材料,入国家级家畜基因库超低温冷冻保存。各地做好省级地方品种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工作。

  (三)畜禽遗传资源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2019年,制定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方案,搭建全国统一的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平台。

  2020年,试运行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对接种业大数据平台,试行发布预警信息。

  2021年,全面运行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系统,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

  2019年,以畜禽品种振兴行动为抓手,加大地方品种商业化培育力度,推进地方品种产业化开发。

  2020—2021年,以畜禽品种振兴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地方品种商业化培育,地方品种产业化开发取得显著进展。

  (五)藏区畜禽遗传资源调查

  2019年,制定印发藏区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举办调查培训,开展牛、马、羊、猪、鸡、蜜蜂等畜种调查及鉴定评价。

  2020年,全面开展畜禽遗传资源鉴定评价和数据分析等工作。

  2021年,完成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开展新发现遗传资源鉴定,发布公告。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畜禽遗传资源基础性、公益性的战略定位。各地要明晰地方政府保护畜禽遗传资源的属地责任,明确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主体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统筹协调,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依法保护,完善顶层设计。贯彻落实《畜牧法》,深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改革与创新,加快修订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等配套法规,健全分类分级保护机制,完善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表彰机制。确保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三)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保护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农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意见》,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发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作用,建立保种场(区、库)和专家组一对一的技术服务机制,稳步提升保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各地要推动建立省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保种场三方协议资源保护联合协作机制,探索开展资源保护保险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资源保护利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深入挖掘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重大成就与成效等,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举办畜禽遗传资源主题文化活动,鼓励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专业人员参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争取广泛支持,提升地方特色品种文化品牌影响力、社会影响力。

相关附件下载:
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种质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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