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自6月3日全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培训会启动以来,全省目前已登记26个畜种、89个品种,其中群体数量12919636头(只、羽、箱)、能繁母畜1078927头(只)、种公畜121645头(只),普查进度完成率23%。全省13个市中辛集市、廊坊市、定州市三市普查进度完成率均为100%。目前,全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我省主要做法是:
一、举办会议、明确要求
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6月3日第三次河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培训班顺利召开。参会人员有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刘刚副处长、全国畜牧总站陆建博士、我省农业农村厅顾传学二级巡视员,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主管局长、畜牧科长和站长,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专家,省内各大农业院校动科学院主要负责同志,30个地方畜禽遗传资源重点区域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局长和科(站)长,15个地方品种保种单位和培育品种(配套系)培育单位的负责人等共计17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此次会议,明确了全省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期限与进度安排、组织保障,对普查工作如何实施进行了详细解读,为我省畜禽资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此后全省13市及所辖县(区)先后召开普查培训会议,培训5200多人。
二、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5月19日,我省及时成立了河北省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下设5个技术专家组和1个综合材料组,省级普查队伍46人。省级普查机构负责全省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筹推进,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对市级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开展监督指导和培训,对新发现资源信息进行筛选和初步鉴定,对可能灭绝品种进行核实,组织编写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更新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编纂畜禽、蜂和蚕资源志书等。
13市先后成立市级普查机构,市级普查队伍92人。市级普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畜禽、蜂和蚕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的发动、组织协调、对县级上传数据审核上报等。
县级也成立相应普查机构,县级普查队伍4362人。县级普查机构是此次普查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辖区内畜禽和蜂遗传资源基本情况全面普查,对镇级上传数据审核上报,新资源的发掘。
三、强化调度、确保进度
为确保按时完成全省2021年面上普查工作,我省于8月18日发布了《河北省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时间节点的通知》,就各级普查机构上传数据时间进度做出明确要求,还要求各市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普查进度统计表,每月30日前报送本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做法,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办公室根据上报内容,在全省予以报道推广。通过调度,全省普查进度明显加快。
四、加强审核、保证质量
为确保我省普查数据质量,我省对数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如“集中饲养”与“散养”的准确界定、配套系普查至祖代并按品系分别统计其群体数量、对于群体数量=能繁母畜数量+公畜数量在备注出说明原因等均做出明确要求。对各地数据填报中出现的典型问题,及时在全省普查微信群及时发布,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及时总结数据填报、上传、审核等各环节问题,发布《第三次河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20问》。
五、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为营造普查良好氛围,我省在省农业农村厅官方微信号、北方牧业、河北农民报等网络、报刊杂志上推出普查系列广告、文章等,对我省普查的意义、任务、时间、要求、进度等进行持续宣传,目前已宣传5期。为便于各级普查人员掌握普查技术要点,我省还制作“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抓好畜禽资源普查 ”、“开展畜禽资源普查、做好遗传资源保护”、 “强化畜禽种质资源保护、扎实开展全省普查工作”等宣传条幅50多条,发放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宣传手册10000多份。